【文字解读】关于对《肇东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肇东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纲要》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1-16 10:13 浏览:76次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满足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省妇儿工委有关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肇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规划”设立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52项主要目标,提出92项策略措施;“儿童规划”设立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45项主要目标,提出88项策略措施。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明确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相应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第四部分是监测评估。明确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牵头部门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部分: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积极参与肇东振兴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妇女8个重点发展领域、儿童7个重点发展领域

(一)妇女与健康覆盖城乡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城乡、区域差距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健康寿命延长。(二)妇女与教育强化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发展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终身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三)妇女与经济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肇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作用,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参与水平全面提升。(五)妇女与社会保障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性别差距缩小,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得到满足。(六)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七)妇女与环境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体系,弘扬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妇女积极参与友好型环境建设,特殊利益受到关注。(八)妇女与法律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儿童与健康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二)儿童与安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环境更加安全,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儿童伤害事件大幅下降。(三)儿童与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四)儿童与福利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五)儿童与家庭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六)儿童与环境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七)儿童与法律保护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得到依法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贯彻党中央和省、绥化市委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bet35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备用网址-投注*官网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市政府依据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绥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肇东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妇儿工委办公室。

(五)完善落实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本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对实施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六)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市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支持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妇女儿童发展,支持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七)坚持和创新规划实施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民生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

(八)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九)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妇女儿童发展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社会组织建设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广泛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部分。重点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