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对《肇东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2-12-20 14:30 | 浏览:219次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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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净化水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鸟类家园”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考察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时强调,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2018年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年)、《绥化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湿地保护实际,制定本规划。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肇东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全面保护湿地和提供优美生态产品为目标,以推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施重大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总量管控、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修复、科学利用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肇东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严格管理。以“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为生命共同体,兼顾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湿地脆弱性,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考虑湿地资源保护和人民需求,统筹考虑生态需水和防洪防涝。对湿地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对退化的自然湿地实施生态修复,严格管理,保持湿地面积稳定,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提升。
2、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农村、文广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多方兼顾,科学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完善湿地保护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取得实效。
3、系统治理、科学修复。根据肇东市湿地资源类型、保护对象、建设管理现状特点,结合当地发展条件,因地制宜确定管理目标和建设内容。如强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技术应用,构建湿地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实施生态工程技术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4、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重点考虑重要湿地的保护和修复,以国家湿地公园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为建设重点,强化国家和省级层面湿地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市一般湿地同步规划,实施一批地方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更好地推动肇东市湿地保护的健康发展。
三、肇东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
1.到2025年,保证全区湿地面积3242.13公顷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不下降;
2.到2025年,湿地保护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辅助以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人工手段,改善栖息地生境,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多种功能;
3.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科学,明确各方管护职责,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相关规章制度明晰而规范。在完成湿地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的前提下,结合现有保护区基础设施现状,加强全市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湿地保护类宣教展示与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增加监控监测及科普宣教设备,保证湿地保护各项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4.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体系和科研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全区湿地资源普查和重要湿地资源调查,完善对湿地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适时监测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动态;建设自然教育基地,开展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与人员培训学习。建立湿地监测体系,提升湿地监测水平,融合对接黑龙江省林草大数据平台,实现多角度、多维度监测湿地生态因子变化情况,为提高保护能力提供科学支撑,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和湿地监测科研水平,形成完备的湿地监测科研、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体系。
5.推进湿地可持续利用,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开展湿地生态体验,发挥湿地资源特色禀赋,开发多种类型的生态体验线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湿地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肇东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
1、初步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制。肇东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较好地解决了湿地保护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共同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监督工作。目前全市建立了2个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即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肇东肇岳山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2、逐步构建湿地分级管理体系。肇东市对市域内湿地实行湿地名录动态管理,明确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和界限。按照保护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8月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中肇东市境内湿地保护级别均为“一般湿地”,分布在北部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湿地和松花江流域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森林沼泽湿地2个湿地保护管理区域。
3、稳步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科学管理、有效保护。根据2016年12月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十三五”期间,全市湿地管控目标为湿地总面积不低于21018.8公顷。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8月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明确管控目标、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依法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湿地用途监管机制。按照《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林草局函[2022]157号),积极开展打击违法侵占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5、不断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重视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之外,按黑龙江省规定将每年六月定为湿地保护宣传月,六月十日定为黑龙江湿地日。积极创新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以湿地新闻、湿地百科、湿地管理和湿地自然等多种途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通过参与一系列宣教活动,公众更深入直观地了解湿地的多种效益及功能,进一步了解湿地保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