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东市民政局打击整治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6-27 10:28 浏览:1900次


各养老机构:

现将《肇东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肇东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肇东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市委平安绥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安绥化办〔2024〕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发力,依法严惩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项行动,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一是确保宣传教育成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老年人的法治意识,提高全市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无处藏身、没有市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二是确保防范化解成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社会反映,联合相关部门整顿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因

涉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三是确保规范整治成效。联合相关部门规范整治一批养老服务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的机构、场所,切实防控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坚决遏制养老服务领域涉老诈骗犯罪。四是确保制度建设成效。针对养老服务领域排查化解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结合专项行动积累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委平安绥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 10月底结束,总体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阶段。专项行动各阶段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阶段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9日至5月5日)

主要任务是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违法诈骗线索、不断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及时摸排掌握一些重要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1、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涉老反诈现场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公园广场、老年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养老机构老人及其家属微信群等,反复宣传,深入解读,多渠道、全方位、广视角开展打击整治养

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聚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集中生活场所,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做到"四到",即宣传教育到养老服务机构、宣传教育到机构老人房间、宣传教育到所有入住老人、宣传教育到机构老人家属,切实提高养老机构、老人和家属的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2、反面案例警示。通过为老人播放典型案例视频、发放诈骗套路手册等方式揭露各种类型的养老诈骗手法,通过典型案例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降低老年人受骗风险,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正向舆论引导。及时把握社会舆论的时、度、效,对可能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点加强舆情评估监测,细化工作

预案,坚决防止负面舆论的恶意炒作,积极引导正向舆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5日至10月15日)

主要任务是协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存在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建立问题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清单,依法规范整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认真开展排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依托养老服务人员摸排、深入养老服务机构访谈等多种方式,发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协管情况。协同对接市场、公安等有关部门,全面摸排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养老机构以及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建立风险问题管控清单。

2、突出行业职能。民政部门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老诈骗行为。

3、分类规范整治。对被列入风险管控清单的机构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建立问题风险隐患台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养老机构立即提示,要求立行立改;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机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逐一依法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4、防控涉稳风险。坚决以维护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为主线,把防范化解养老诈骗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

。哼动始终,统筹做好情报收集、研判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各阶段暴露的问题、隐患、困难及时进行梳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养老诈骗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实现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养老诈骗工作"五纳入",即纳入养老服务机构院民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培训内容,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内容、纳入民政养老行业综合监管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行业监管、风险预警、危机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行业领域治理效能,确保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不断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成果,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把握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对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针对民政养老服务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有力有效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清单,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化解风险隐患。

(三)强化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老诈骗的主力军作用,突出行业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面参与和承担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作用,民政部门要与政

法、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压实职责分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作出专项工作安排,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四)及时汇报反馈。要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问题的跟踪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阶段性梳理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汇总建立清单台账,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反馈。

附件∶ 肇东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