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2021年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1-12-15 15:38 | 浏览:2433次 |
按照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绥处非发〔2021〕2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绥化市2021年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民发〔2021〕40号)的相关要求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能力,强化老年人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宣传目的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 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 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 面和影响力,提高老年人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以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属地维稳工作为主线,提前谋划好时间表和优先序,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时间安排
全市所有养老机构,重点是民办养老机构。时间从2021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宣传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 知识,向广大老年人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和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 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14〕16号)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养老服务领域重点问题,加强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
(三)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宣传近年来全国及我省内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尤其对利用互联网开展 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特别是针对以办理“会员卡”、 “贵宾卡”、“预付卡”等形式在养老机构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要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老年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四、工作方式
(一)设置宣传网点。在养老机构显著位置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置咨询点,开展咨询服务。
(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报刊、电视、车载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持续开展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系列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的宣传。围绕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政策实施、重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查办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讲座。结合实际,在养老机构内连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大讲堂活动,通过普及金融知识、解读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受害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四)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短信。通过移动信息运营商向 社会公众群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12日)
制定养老机构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工作重点,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的新特点,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工作实施阶段(6月12日至6月28日)
组织实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养老机构内悬挂宣传标语,在主要街口开展宣传日活动,要在政府性网站、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上发布宣传标语,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目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风险隐患大量积聚,维稳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把防控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好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老年人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我县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点和自身实际开展宣传月活动,明确宣传重点,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全力推进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资源,制定持续性、多样性、丰富性的多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计划,建立健全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扩大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注重将宣传教育与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