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民政局落实落靠贫困人口低保救助政策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1-18 14:45 浏览:3397次

一、把握标准、应保尽保。

一是紧盯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及边缘人口,确保应保尽保。2020年初,由于疫情扩散,有些困难家庭或低保边缘户,因受疫情影响,连续几个月不能外出务工,导致家庭收入大幅减少,经济收入从原来超出低保线水平变为低于低保线水平,因此,我中心通过排查、核对,及时将这部分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止11月,农村低保630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51人,累计发放金额1038.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是紧盯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群,确保应保尽保。我们通过分类排查,与卫健、残联等有关部门信息互联等办法,对重病和重残人员持续重点关注,对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按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单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90人。

二、完善政策、应助尽助。

一是摸清需救助人员底数。从2020年6月起,我们开展了对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外的边缘贫困人口进行统计,采取信息比对、乡镇摸排、入户调查等方式,掌握三个月无务工收入的农民工尚未纳入低保的,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乡镇给予及时开展小额临时救助。1-11月份,共开展农村临时救助216户、371人,发放救助金额65.8万元。

二是推进“一事一议”。今年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完善了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机制,出台了《肇东市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130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全市2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不少于5万元,并且根据临时救助备用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适时给予补充,救助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乡镇自行审批,审批后报民政局备案。同时,为使临时救助工作更及时,如遇特殊原因,需马上救助的,采取“一事一议”,先救助后补办手续的办法,及时开展救助。截至目前,共进行小额临时救助94户,154人次,救助金额9.2万元。

三、搞好预警监测和摸排,及时保证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

一是及时掌握贫困人口动态,适时开展救助。年初以来,我们对脱贫人口、收入不稳定人口、边缘人口建立监测台账,进行动态化管理,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收入支出情况,实行数据比对,逐户逐人摸底排查,目前,已脱贫人口有返贫风险的126人,其中有51人纳入低保。贫困边缘人口易致贫的442人,有108人纳入低保。确保兜底保障“不漏户,不落一人”。

二是脱贫不脱政策,落实渐退期政策。为保障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不返贫,我们严格执行落实渐退政策,目前,享受渐退政策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已到退出期限的,因疫情因素和脱贫攻坚需要,我们暂时不清退低保,做到脱贫不脱政策,确保脱贫不返贫,巩固脱贫成果。目前,有58户,137人享受政策。

 

肇东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